今天例行公事下午去醫院看丫拔。

坐公車經過建國花市的時候,瑪迷說想去看一下。因為他沒逛過。
一路從建國花市逛到信義路上的藝文市集又逛到建國假日玉市。腿好酸。

到玉市的時候剛好遇到馬恰在和別人聊天,去和他打了招呼。呵呵~狠開心可以遇到他。
我跟他說,我帶瑪迷出來玩,他說他沒去過花市,所以帶他來。馬恰說,出來走走逛逛也好。不過他狠過份的一直在我瑪迷面叫亂叫他幫我取的綽號。十分的欠揍。所以我回家的路上經過他的車,踹了他的車二腳。可惡!

回家後,三叔來看丫嬤,又一直交代我以後什麼事我都扛著等等等的事。我狠想說,為什麼長女就要扛下所有的事啊。幫忙處理幫忙給意見這些我都做的到,但是有必要到一肩擔起所有的責任嗎?而且其它人又不是小到連基本判斷都無法決定,不能各管各的嗎?我還是不懂老祖宗訂下來的規矩到底有什麼意義,還是我天生反骨?

明天又要做法事,我看我還是早點去睡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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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湞小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